2017年9月19日,市常委会副主任徐鹤忠一行到达呼伦湖小河口景区视察呼伦湖流域综合治理情况。并于上午11时在综合执法局2楼会议室召开执法检查工作座谈会。会议就区执法工作开展及案件办理情况、综合治理项目投资规划与施工进度、群内高清数字化平台设备的覆盖情况和呼伦湖水域水质情况及改善措施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
座谈会上,徐鹤忠指出对涉及自然区的建设项目,未按自然区管理的要求办理环评手续的,要依法责令停止建设,报送影响评价文件,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始建设;对在自然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责令立即停止或;对自然区内已建成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责令停业停产、限期治理;对违法在自然区内进行的资源开发和性建设活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徐鹤忠强调,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应当严格依照《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使执法权,确保执法过程中程序的性,为区自然资源的和恢复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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