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大气办最新通知,区域一(、、、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区域二(、市)于11月30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经省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监测总站、省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2月1日至4日我省将出现连续4天重污染天气过程,区域一(、、、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区域二(、市)将达到区域橙色预警水平。
现请各市及相关单位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区域一、区域二城市于11月30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警解除时间为12月4日18时,具体解除时间可根据临近空气质量预报结果自行调整。各市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请各市及单位于每日10时前,将前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报送我办,并在预警解除后2日内将应对工作情况总结报送我办。
注: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2018年1月7日以后按照限行方式重新排序。
(二)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限行范围:东环(人民至邯临,含本)以东,人民(东环至秦皇大街,含本)以北,邯临(东环至京港澳高速桥,不含本)以南,联纺(京港澳高速桥至秦皇大街,含本)以南,秦皇大街(人民至联纺,含本)以西,京港澳高速公(联纺至邯临,不含本)以西区域范围内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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